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2016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作了调整,禁渔时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加强禁渔期管理,落实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更好地开展2016年的长江禁渔工作,进一步保护好长江渔业资源,遏制资源不断衰退的趋势,确保长江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2016年3月7日—3月11日,迪庆州农牧、州渔政执法支队及香格里拉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的执法人员,对迪庆州禁渔区域德钦县羊拉乡羊拉村登拉至香格里拉市洛吉乡三江口的长江470公里干流及支流所涉及的乡镇及宾馆加强了宣传活动工作。此次宣传,出动宣传车辆2辆,行程一千多公里,对沿江一线的餐馆及销售渔具店铺发放禁渔宣传资料200份,并对87家餐馆进行了长江禁渔期制度宣传告知登记。发放渔业法规170本。在各乡镇村委会及人群比较集中的地方张贴通告100份,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云南省渔业条例》。悬挂禁渔宣传横幅标语41条。

为期5天的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保护水生生物的目的与意义,切实把宣传工作落实到实处。使长江禁渔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极大提高香格里拉市民众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意识,对开展香格里拉市渔政执法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