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文件要求对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艾璐诗化妆品厂等11家企业39批次面膜类不合格化妆品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车辆2台次,现场检查25家化妆品经营销售单位,有一家化妆品经营单位在销售金蔻水晶蚕翼臻白面膜4合,进行就地下架处理。在检查中发现一是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二是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未建立台账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三是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无生产企业提供的检验合格报告单;四是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未到我局进行备案登记。我市大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为专卖店未发现上述文件中的11家企业的产品。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让化妆品经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另外对不合格的4合金蔻水晶蚕翼臻白面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