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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2016年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6-03-09 10:27
来源: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
浏览次数: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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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各市国土资源部门实行业务领导;拟定我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依法负责有关行政复议;组织实施国土资源管理技术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组织编制全市国土资源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依法监督实施;审核市内国土资源规划;参与申报市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核;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实施省和州及我市立项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的初审;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国土资源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用地转用、征地,土地开发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的地籍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承担申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拟定我市的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以及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

(七)承担全市矿产储量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质资料的汇交及馆藏业务;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探矿权、采矿权合称矿业权)的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照授权审批对外合作地质勘查区块;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

(九)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对地质环境进行监督管理;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和组织地质遗迹保护工作;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估机构资格,组织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单位资质评定、矿泉水鉴定,地质遗迹评审,确认评定、评审结果。

(十)参与拟定国土资源有关财经政策,负责管理国土资源有关费用征用使用;负责国家和省及市财政拨给的、有关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经费及国土整治等费用的管理;管理国土资源资产。

(十一)拟定并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办法;参与全市工程建设项目移民搬迁方案(包括概、预算)的论证审查,协助有关部门会同当地政府编制、审查,报批移民搬迁计划监督实施;指导各市移民搬迁工作;协调监督移民搬迁安置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参与移民安置工作验收。

(十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我市有关测绘管理的法规、规章、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测绘的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窗体底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一级预算。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9.45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拨款529.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9.46万元、上年结转2858.19万元;支出包括:(按各部门类款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4.56万元、医疗卫生35.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02万元。

(二)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9.46万元,其中:

①人员经费400.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公用经费129.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经费2.85万元),公务接待费 3.8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9.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9.15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0.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的原因是2016年将进行公车改革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减少9.15万元。

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2016年我局将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http://www.xgll.gov.cn/uploadfile/2016/0309/201603091031256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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