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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2016年香格里拉市环境保护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6-03-07 10:40
来源:香格里拉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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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监督,协调和指导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3、承担落实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负责和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的监督管理;

8、指导、协调、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9、负责环境统计、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

10、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负责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的征收工作,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察处理,进行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本单位一级预算。

无纳入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三、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51.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7.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7.29万元、上年结转1313.99万元;支出包括:(按各部门类款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4.9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服务支出12.33万元。

(二)关于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0.36万元,其中:

①人员经费126.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②公用经费30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三)关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车运行经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2.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同比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同比减少2.22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减少0.5万元。三公经费减少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

详见附件:2016年香格里拉市环境保护预算公开表:

http://www.xgll.gov.cn/uploadfile/2016/0307/2016030702531077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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