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条例》相关规定,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不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2016年1月30日,金江司法所联合金江派出所民警召集1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工作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开展:一是组织1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劳动,对金江镇政府新大楼内楼道、玻璃大门、卫生死角进行清扫。二是邀请金江派出所民警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次节前交心谈心座谈会,重点强调春节期间燃放烟花安全教育、交通出行安全教育、家庭安全教育,严禁酒后驾车等安全知识,增强社区矫正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三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条例》,要求矫正对象在春节期间也需一如既往的遵守请销假制度及每周电话汇报制度,确保社区矫正人员电话24小时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准确掌握社区矫正人员行踪。
通过开展此次节前集中教育,对维护本辖区节假期间和谐稳定,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改造意识,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