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卫生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迪卫办发【2015】65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用械安全,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香格里拉市卫计局卫生监督所4名监督员于2016年1月20日至2月2日深入香格里拉市大大小小30家美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其中有12家已节前停业,有18家正在营业)。此次行动重点查处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的美容医疗机构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美容院。在检查的18家中未发现非法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在专项行动中对美容院的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一并进行了检查,发现有一家新开美容院未办理卫生许可证,部分从业人员未办理健康证,已通知相关人员尽快办理相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