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抓好旅游安全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我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方案、通知等要求,与16家旅游企业签订2015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书。
2、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由我局牵头,市安监局、发改局、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交通局、运管所、路政大队、公安局等十多家单位为成员的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小组,自2014年11月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我市旅游局共组织旅游联合执法十余次,本年度共出动执法人员756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00余辆次,对全市旅游市场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
一是检查214国道小中甸镇至香格里拉白塔、纳帕海环湖沿线、松赞林景区周边巡查是否还存在非旅游从业人员诱骗或强拉游客现象;
二是检查辖区内虎跳峡景区、普达措景区、松赞林景区、巴拉格宗景区、石卡雪山等景区(点),重点检查A级景区软硬件环境问题,重点检查旅游景区设施档次不高、安全设施设备缺失、停车场所不足、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卫生环境差的问题;检查旅游厕所问题,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厕内环境“脏乱差”问题。整治纳帕海环湖沿线等辖区老百姓乱收费、乱摆摊设点、随意开发景区(点)等行为
三是对虎跳峡镇至香格里拉白塔214国道沿线、旅游西环线、景区内购物店、城区的旅游购物店进行严格检查,查处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质量欺诈,使用“药托”等诱导游客消费行为以及购物店使用打粉机进行违规加工行为。打击虚假广告,整治214国道沿线非法经营原生药材行为,提升214国道松园桥至虎跳峡镇沿线及虎跳峡镇、小中甸镇及214线香格里拉至尼西乡路段服务质量,坚决杜绝路边餐厅欺客、宰客行为;同时加大景区(点)住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
四是加大对旅行社及导游人员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团队的行为,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现象,在提供旅游服务过程中存在擅自更改行程、降低服务标准;不签订旅游合同(含一日游),违规转并团,旅行社、旅游车不参加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统筹,不给聘用导游发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团款等现象。对查出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严格处罚,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从源头杜绝问题的滋生。
五是组织人员对正在经营的藏民家访进行突击检查。联合综合执法局、工商、食药监局等相关单位对辖区内正在经营的藏民家访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带团导游证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着民族服装上岗,工商、食药监局负责检查厨房卫生等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下过整改通知书的企业进行回访,将检查情况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3、加强对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虚假宣传、非法经营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工作。4月1日至11月底,共查处1起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接待旅游团队(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的行为,对旅行社处以30000元罚款;4起接待旅游团队未经等级认定或评定的旅游经营者(香格里拉畅行假期旅行社、香格里拉古朴藏家尼史文化村购物店、香格里拉小中甸奶思村藏寨购物场所、桑达购物店),分别处以20000元、50000元、20000元、50000元的处罚。畅行假期旅行社以低价组织旅游团队、使用无证导游并接待团队进入未经等级认定或评定的购物店,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消畅行假期旅行社经营资质。
4、按照省旅发委、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开展玉器银器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旅发【2015】64号)文件要求,及时下发《香格里拉市外事和旅游局开展玉器银器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联合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玉器银器店进行全面检查,要求未经旅游主管部门评定的银器店一律停业整顿,该办理相关证件的及时办理,证件齐全后方能开业经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5、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情况。及时处理游客投诉,包括电话投诉、全国旅游系统转办投诉件、信访系统投诉件以及州旅发委转办的投诉件,2015年4月1日至11月底共处理电话投诉202起,各类旅游投诉案件65起(其中影响较大案件2起),共计罚没收入30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