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建设开发了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是基于互联网建立的系统,为县、市、省、国家进行安全生产统计信息的报送提供了一个信息化平台,系统设计遵循国家相关电子政务建设标准。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下的事故统计子系统是安全生产综合统计的核心部分之一,实现安全生产事故从县直接报送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高了事故报送效率,有助于国家安监总局及时掌握事故发生情况。该系统目前已经建成并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
自系统启动开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由负责事故统计的信息员在24小时内录入事故信息,完成统计快报;在事故发生7日内,要及时补充完善事故快报信息,由本级管理员审核确认后统计上报。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第一时间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将事故信息通报给事故属地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统一由县级安全监管部门通过事故统计直报系统联网直报。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管辖权限可以登录事故统计系统直接查看事故信息,对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事故统计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并在每月7日前由负责事故统计的管理员完成上个月事故统计数据审核和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