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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市国土局关于城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 挂钩试点任务计划
发布时间:2015-12-24 10:22
来源: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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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受历史、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长期以来,土地利用粗放一直制约城市发展进程。为此,结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国家、省要求有条件开展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州(市)、县(区)将挂钩规划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编订任务计划试点实施。

随着撤县建市,我市也不断推进土地利用规范化的进程。目前,计划在全市境内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含乡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等措施,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地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的土地整治转换工作。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上下级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以下简称指标)进行。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使用。

规划期内,按照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按照“先易后难、先紧后松、先近后远”的原则,依据增减挂钩项目的紧迫性、必要性、社会经济基础、建设用地指标、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等情况,综合考虑,顺序进行安排,即空心村、废弃采矿用地等易于开展增减挂钩的地块应放在规划近期优先实施;靠近城镇的增减挂钩项目优先安排在近期实施。

通过该工作实施,旨在充分盘活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调整和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通过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对原本零散分布的农村居民点进行整理复垦和分散地块进行合并,推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对旧村住户进行拆迁安置,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有地结构和布局更加合理的土地利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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