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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局依法拆除松赞林寺违法建筑
发布时间:2015-12-23 10:37
来源: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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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规划国土执法大队收到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督查室文件,香政督发[2015]5号文,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近期重点工作及群体性上访隐患梳理情况,要求我局将松赞林景区红线控制范围内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工作,经香格里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工作人员及测绘人员,现场勘测,发现位于松赞林寺门景系列北侧约200米,尼旺路延长线西侧地块有两栋在建居民住宅,其中一栋已建设完工,砖混结构、两层、南北长:13.3米、东西长:8.6米,门厅南北长:4.8米、东西长:1.5米、总面积:243.16平方米。一栋已下基础、南北长:13.3米、东西长:8.7米,门厅南北长:4.5米、东西长:1.5米、总面积:122.46平方米。

根据《香格里拉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该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建设内容不符合《香格里拉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要求,该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属于违法建筑,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11月20日,依法已向违建户下达了《停工通知》、12月26日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2月1日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12月10日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12月16日下达了《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及《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公告》。经催告逾期该户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对该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12月17日上午9点,我局12名执法人员同五个城管中队迅速到达执法现场,对松赞林寺门禁系统北侧约200米处的两栋依法进行拆除违规建筑。

按照预定执法方案,在充分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利用俩辆铲车经过18个小时艰苦作业依法将两栋违法建筑物拆除,共计拆除365.62平方米。

通过此次强拆给我市市民一次警告及有效的宣传,我局也将继续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逐步减少违法建筑,坚决遏制城区内的违法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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