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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省安委办对怒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迟报问题进行通
发布时间:2015-12-20 16:22
来源:省安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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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云南省安委办对怒江州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迟报问题在全省警示通报。

2015年10月17日16时40分许,怒江州发生一起3人死亡、3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0月19日9时35分该州才将事故信息上报省级有关部门,距事故发生40小时55分钟,事故迟报35小时55分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规定,较大事故须在事故发生后5小时内上报到省级有关部门。但怒江州距事故发生后35小时才上报情况,据此,省安委办向全省发出警示通报。通报指出,这次迟报现象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怒江州有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值班值守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等问题。省安委办责令怒江州安委会要以此为警示,认真反思,查找原因,追究责任,汲取教训,要求全省各单位进一步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以及信息要素不全、数据不真实、格式不规范、表述不准确等现象。

以上文字来源于省安监局网站

根据以上的情况通报,要求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以及负责人,谨记教训、不破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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