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谢谢检察院给我们家救助”,刑事被害人李X的母亲杨XX在接过3万元司法救助时,一直说着感谢的话,眼泪一滴滴落下来..........
香格里拉市三坝乡瓦刷村普湾组村民杨XX的儿子李X于2015年3月13日被松X伤害致死,被害人李X去世后,家中只有父亲一人从事农作供养在校读书的女儿和两个老人,母亲杨XX患有肾积水不能从事劳动,由于犯罪嫌疑人松X及家庭都没有赔偿能力,被害人家庭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我院公诉科将此情况告知本院控告申诉科,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及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市政法委申报了3万元救助金,在市政法委审批期间,被害人李X的父亲李XX用拖拉机在田间劳作时不幸翻车死亡,本来就有病在身的被害人的母亲杨XX在双重打击下再度病倒,得知此情况后,我院控告申诉科及时向市政法委汇报,市政法委迅速审批后送市财政局,财政局及时签批了司法救助金文件。由于被害人李X的母亲杨XX卧病在床,无法前往市检察院领取司法救助金,经院领导同意,决定到被害人李X家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并与三坝乡党委政府取得联系,将被害人李X家庭情况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更多的救助渠道,当地党委政府也将被害人李X家庭列入了精准扶贫对象,12月1日,三坝乡党委政府领导陪同市检察院干警一同到被害人李X家中慰问并发放司法救助金。
香格里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举措。工作中积极与市委政法委请示、与市财政局沟通,保障司法救助资金的落实。截至目前,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
通过开展司法救助工作,障显司法人文关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产生新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