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审计局对香格里拉市2013年至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
经费进行审计后,提出香格里拉市财政局少拨2014年高原农牧民子女学生生活补助37.64万元和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余58.01万元两个问题需由市人民政府整改,根据工作职责,市人民政府要求市财政局完成此项整改工作。
为了全面完成市政府领导安排的工作,单位领导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
1、根据州审计局审计决定,市财政局及时与州财政局相关科室反映这一情况,州财政局答复:州财政局将与州教育局对此情况作进一步核实后,及时将缺口资金补齐。由于高原农牧民学生生活补助经费从执行开始全额由上级财政部门承担,分配依据以教育部门上报的统计报表的学生数为准。因此,上级资金到位后,市财政局一定及时如数下拨。
2、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结余58.01万元,已如数收缴市财政局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