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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局开展禁止牲畜进城的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11-19 09:22
来源: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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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但是每年临近冬季,城区周边市民的牲畜(猪、牛、羊、马等)不断进城啃食绿化带、掀倒垃圾桶翻食纸箱纸板、破坏绿化围栏及苗木、随地大小便,给市容市貌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责成我局采取措施制止牲畜进城。为积极响应香格里拉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共同构建和谐、文明、绿色城市。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城区街巷散放牲畜的通告》我局进行了关于禁止牲畜进城的宣传活动。

2015年11月1日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由任忠义局长带领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进村、进社区进行宣传活动,此次宣传社区主要有位于城区中心的金龙、仓房、北门、建塘、北郊五个社区以及城区周边尼史、诺西、红坡、解放四个村进行宣传,此次进村进社区宣传活动,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向市民派发关于禁止牲畜进城的宣传单,并诚邀市民为维护香格里拉市市容市貌建言献策、开门纳谏。

宣传活动主要内容是:自2015年11月1日起,城区周边市民应切实加强对牲畜的管理,禁止牲畜进城。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民,由我局根据违反次数做如下处理:

(一)首次违反本通告者,我局将对其牲畜驱赶至安定路旁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场,并要求3日内到我局进行认领及缴纳罚款小畜500元、大畜1000元。逾期将送至屠宰场进行屠宰。

(二)第二次违反本通告者,我局将对其牲畜驱赶至安定路旁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场,并要求3日内到我局进行认领及缴纳罚款小畜1000元、大畜2000元。逾期将送至屠宰场进行屠宰。

(三)第三次违反本通告者,我局将对其牲畜驱赶至安定路旁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停车场,并要求3日内到我局进行认领及缴纳罚款小畜1500元、大畜3000元。逾期将送至屠宰场进行屠宰。

(四)以此类推。

为大力宣传开展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禁止牲畜进城通告,城管执法人员进村进社区积极宣传,市民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也尊重社情民意,让广大市民主动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积极构建和谐文明城市。通过开展宣传禁止牲畜进城活动,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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