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奖励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服务管理办发的通知〉》(云政发〔2015〕42号,以下简称《办法》),市住建局积极响应省、州、市号召,于2015年10月19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共40人《办法》相关重要精神。
《办法》共23条从上位法、适用对象、劳模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劳模的有关待遇、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维护好劳模的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为我们的推选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