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香格里拉市委政法委《关于贯彻落实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的通知》(简称两个规定)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香格里拉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把《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执行到位,有效防止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问题的发生。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
10月12日,司法局组织局机关12名司法行政干部集中学习了《规定》,党支部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局司法行政干部和党员干部要认真领会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切实将《规定》宣传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特别是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两个文件,吃透精神,自觉落实两个文件的要求。遇到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有关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对于提出违反法律、违反规定的要求,要予以抵制并按规定程序上报。律师不得以影响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为目的,与本案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仲裁员在非办公场所接触,不得向上述人员馈赠钱物,也不得许诺、回报或提供其他便利等方式与承办案件的执法人员进行交易。
会议要求全局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一是严格自觉遵守市委政法委《通知》的精神,认真领会《通知》精神,吃透精神,认真落实两个规定要求。二是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司法行政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三是守住“两个规定”的红线。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要做到不违规讲人情、干预办案,更不能向公检法等其他政法部门的办案人员讲人情干预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