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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我局积极推进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轨工作
发布时间:2015-08-10 10:54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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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统一医疗保障水平,我市积极探索推进城镇职工、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网融合,着力于基本实现职工医疗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和农民医疗保障为主的医疗保障全覆盖,实现城乡、区域、行业之间社保制度整合衔接,基本实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一体化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中心按照“积极稳妥、密切配合、平稳交接、有序进行”的工作要求,于2015年1月起对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整合,将全市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纳入制卡人员范畴,建立覆盖全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在此期间尽力实现平稳过渡,确保过渡期内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政策不变、参保人缴费和就医报销不受影响。为此我中心制定了以下方案,并逐步实施。

一、培训阶段(2014年12月前)

各相关单位,特别是州人社局、市人社局、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各街道办事处及其所辖社区(村委),在州人社局会议室召开“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动员大会,并组织相关人员人员参加为期两天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卡学习培训活动,为居民制作医保卡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宣传阶段(2015年1月—3月)

通知各社区和学校城镇居民将制卡的计划,让社区工作人员和学校医保工作负责人向居民和学生宣传制卡意图,鼓励漏报的人员积极参保。审核已参保的居民全部登记录入系统。

三、登记核对阶段(2015年4月—5月)

将公安系统的数据导入医保系统,核对城镇居民信息,导出核对正确的居民制卡信息,下放至社区、学校,要求居民本人核对制卡信息并签字按手印,完成后收回签字原件。

四、试行制卡阶段(2015年6月—7月)

对已经签字按手印的居民试行实验制卡,发放试用,并探查制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解决改进。

五、全面制卡阶段(2015年8月—12月)

对还未制卡居民进行信息采集核对,修改审核未通过的错误信息,实现所有居民制卡完成并顺利使用居民“一卡通”。

目前,我市已经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同一系统管理,居民医保卡制卡已经进入试行阶段,关于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问题,我中心已实行农转非可以参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找到工作可以转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过一年的过渡期,以医疗保险“一卡通”的全面推行为导向,整合管理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提高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便民惠民为中心,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险的公平性,有利于参保人员的流动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相信能真正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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