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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上江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
发布时间:2015-07-29 10:19
来源:上江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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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7日至28日,在乡林业站的协助下,上江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为期2天的义务劳动。本次义务劳动的内容是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豆杉种在迪古山上。

此次义务劳动共有23名社区矫正对象、4名林业站工作人员和2名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共种红豆杉12000余苗。在劳动过程中,时而烈日炎炎、时而大雨纷纷,所有人员都不畏如此恶劣的天气,坚持把树种完,没有任何怨言。本次公益劳动中,社区矫正对象们的劳动积极性都很高,都按时、按量的把自己的任务做完,有的在完成自己任务的同时还帮助他人分担任务,充分体现出他们的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

因本次参加劳动的社区矫正对象都犯了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大家一起休息时讲解《森林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并组织交流发言,大家发言的积极性都很高,都说:“我们砍的树,我们要把它种回来”,充分体现出他们的悔罪态度和弥补罪过的迫切愿望。

组织公益劳动不仅是让社区矫正对象用劳动回馈社会,更是让他们在劳动过程中体会到集体观念,纪律意识,明白只有自食其力、遵纪守法才是实现自身价值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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