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及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的要求,预防和治理香格里拉市神川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土地损毁,科学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经香格里拉市国土资源局耕保股初步审查,《云南省香格里拉市红山铜矿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符合相关规定,切合实际,并上报了迪庆州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