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了云南省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直购电)试点的输配电价。作为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的云南在探索电价市场化方面迈出关键一步,这将促进云南电源矛盾的解决,电解铝等大工业用电成本也有望下降。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云南省输配电价有关问题的批复》(发改价格〔2015〕115号),参与云南直购电试点的大用户购电价格,由直接交易电价、电网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三部分构成。其中,直接交易电价由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协商确定,政府性基金和附加由电网代收。电网输配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基本电价执行云南电网现行销售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标准;直接交易的输配电量电价从每千瓦时0.125元(不含线损)调整为0.086元,其中,110千伏电量电价从每千瓦时0.105元调整为0.071元,220千伏电量电价从每千瓦时0.086元调整为0.055元。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直购电输配电价文件的通知》(云发改物价〔2015〕134号)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电量、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输配电价(不含线损)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115号)文件标准执行,电网企业的输电损耗率核定为5.24%。
中国水利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认为,此次获批输配电价是向市场化迈出的关键一步,为将来实现竞价上网创造了可能。不过要解决云南弃水问题,仍需要加大电网输送能力的建设,同时也可以建设一些大用户专用输电通道。此外,水电大用户直购将促进电解铝等大工业用电成本的下降,提高产业竞争力。
中电联副秘书长欧阳昌裕表示,在水电较丰富的省份开展大用户直购电需要政府进行合理引导,选择那些符合产业政策、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企业试点进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弃水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