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撤县建市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香格里拉撤县设市公益广告落款更名的通知》(香宣发〔2015〕14号)文件要求,我局立即支出专项经费,对我市19个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宣传牌落款“香格里拉县宗教事务局宣”更改为“香格里拉市宗教事务局宣”,宣传牌范围涉及消防安全、爱护寺院、文明上香、保护环境等多方面。工作人员深入到全市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将每一个宣传栏更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市撤县建市工作一盘棋。

在做好宣传牌更名的同时,我局工作人员对寺院环境及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极力做到视角全面、考虑周到,并对寺院僧侣进行寺院环境提升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我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处所寺院环境提升工作做到实处、做到位,共同建设美丽香格里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