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我市各单位、部门、社会团体、企业、驻市部队深入贯彻落实“三五”依法治县及“六五”普法《规划》、《决议》,全面回顾我市“三五”依法治县及“六五”普法工作,正视不足,总结经验,按照省、州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依法治市办及普法办做到了提前谋划,4月份及时下发了检查验收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步骤于2015年5月25日至5月29日,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36人组成12个检查验收工作组分别在全市73个部门、11个乡镇按照“一个标准、四个重点、分步推进、强化整改”的原则开展“三五”依法治县及“六五”普法规划检查验收工作。
“一个标准”,即以2011年签订的责任书考核评分为标准。在考核前,我市依法治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22日上午10点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召开启动会,市政法委副书记张惠英主持会议,市委普法办专职副主任组织工作组成员进行验收前考核培训,严格评分办法,统一评分标准,确保考核的客观、公正。
“四个重点”,即此次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围绕普法和依法治理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建设情况,普法教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四个方面开展。
“分步推进”,即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严格按照部署阶段、自查阶段、启动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总结整改阶段五个阶段分步推进,卡准时间节点,按照一阶段一小结、一阶段一分析的原则,推进验收工作。
“强化整改”,即针对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此次检查验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对工作研究部署不到位;二是因时间跨度较长,单位主要领导和普法联络员更换频繁,工作存在脱节现象;三是部分单位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积极性不强,宣传的方式、方法单一,效果不明显;四是部分单位痕迹资料收集管理不规范,不全面。针对以上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检查验收工作组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以确保检查验收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