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体系建设推进工作。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相关行业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市、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同级安委会主任,班子成员负责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领域内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
进一步规范村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云安〔2015〕9号)文件精神,要求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为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明确行政村(居)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进一步理顺园区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园区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市内两个工业园区必须在年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