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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明确资金走向 落实办公用房
发布时间:2015-05-21 16:15
来源:基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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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省司法厅基层处侯处长和张科长一行人在州司法局副局长余耀军、市司法局局长任忠义等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到香格里拉市司法局建塘司法所,就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座谈会上,侯处长首先表明此次来访目的并指出,国家发改委安排国债资金解决中西部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问题,实现了司法所建设历史上的突破。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关心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司法所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我们应当抓住机遇,落实建塘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各项工作。

对此,香格里拉市司法局局长任忠义首先就建塘司法所配备的工作人员、装备、经费等情况作简要说明;其次对建塘司法所的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做了说明,指出建塘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先后落实到位的两项专项资金都尚在财政专户。最后,就建塘司法所独立办公用房尚未建设的原因做了详细解释。一是建塘镇政府涉及整体搬迁的特殊原因,建塘司法所还未动工建成。二是由于建塘司法所位处城镇,加之近几年城市发展造成土地价格愈加昂贵,独立建所困难性大。之前也与建塘镇政府有过沟通协商,即新建的建塘镇政府办公大楼竣工后,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3间,我局将司法所建设项目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全额支付给建塘镇政府。在交谈中,任局长也当即请来了建塘镇镇长,介绍了相关情况,建塘镇政府与建塘司法所就办公用房上的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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