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迪庆州发改委、迪庆州教育局贯彻落实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教育厅转发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文件的通知》(迪发改价检[2014]9号)文件精神,市发改局及时与市教育局协调,成立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小组,安排部署了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小组成员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在检查中,严格程序,通过自查、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注重检查实效,每到一处均得到被检查单位的积极配合及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根据文件要求此次专项检查抽查面需达50%。在实际检查中共检查了13个收费单位,其中省检查组抽查了4个单位,市检查组检查了9个单位,抽查面达59%。在由我市检查组检查的单位中,各被查单位均能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未发现以捐资助学、共建、借读等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的行为。个别学校存在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时,向学生收取体检费。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卫发〔2008〕1203号)规定: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非在校学生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公办学校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定额中列支。对违规收取的金额,我局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清退处理。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2起,清退违法金额2.2万元。
通过此次检查,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进行了规范。我局将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处理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及举报,解释政策,化解矛盾,动员全社会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