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跳峡位于虎跳峡镇永胜村丫叉角一、二、三村民小组组境内。长期以来,丫叉角三组村民与虎跳峡景区旅游公司和谐相处,直到2015年4月30日,因景区旅游公司与丫叉角一、二、三村民小组的旅游资源反哺协议于2015年1月到期,而旅游公司却一直未出面组织协调,因此三组村民聚集在虎跳峡景点停车场,要求对方出面协商旅游资源反哺一事。虎跳峡镇党委政府接到村委会报告后,及时成立了由司法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
协调期间,虎跳峡司法所发挥自身职能,为镇党委政府出谋划策,提出合法合理的意见建议。同时,积极到矛盾纠纷现场,对村民说法讲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畅通诉求通道,听取并记录群众诉求,积极与景区旅游公司对接。在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司法所工作人员引导群众代表和群众表达自己合理的诉求,然后和景区旅游公司商谈,找到双方解决问题的契合点;二是安抚群众情绪,要求群众合法合理解决问题。因景区旅游公司未按时和群众协商旅游反哺事宜,三组村民群众比较激动。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法律知识,和群众说理讲法,站在群众角度“想问题,想办法”,使群众的情绪得到平抚;三是多次与群众代表协商,从群众自身利益出发,提出对村民有利的建议,切实做实群众工作。
经过长达8天的协调,双方达成了共识,并签订了协议,该矛盾纠纷得到了阶段性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