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扶贫开发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十三五”时期我县以工代赈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效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地区〔2015〕702号)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以工代赈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 我县启动以工代赈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规划范围为按照省政府发布的建档立卡确定的贫困乡、贫困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