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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局依法取缔金桥河道乱摆摊设点
发布时间:2015-04-23 09:05
来源:香格里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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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香格里拉”行动工作,提高我县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迎接撤县设市的顺利过渡。香格里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5年4月22日出动执法队员对金桥河道乱摆摊设点及非法搭建临时性雨棚行为依法进行取缔。

多年来,金桥河道非法搭建临时性雨棚及乱摆摊设点的行为一直是政府所重视的,因为该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县的市容市貌,也违反了《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的规定,并且沿河道的摊点严重阻塞了行人通行。

为解决这一问题,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也多次与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也联合整顿,但由于各种原因,对于金桥河道的摊点一直无法彻底取缔。2015年1月中旬为整合执法力量,重新成立了香格里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出重拳,下猛药,出动40多名执法队员对金桥河道乱摆摊设点及非法搭建临时性雨棚行为依法进行取缔。

在取缔之前我局已于2015年3月10日起对金桥河道的土地权属等问题进行了摸底调查,查阅相关资料。经过调查,确认该户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权利对摊点收取租金,该土地是属于江克村民委员会的共同土地,在与江克社长交涉的过程中,社长也表明配合我们执法局的工作,在整治行动开展以前,对占道经营的行为者也发出了通知。在仍有许多经营户没有整改的情况下,于2015年4月22日上午,组成一支40余人的整治队伍,对占道经营行为开展整治。

金桥河道的乱摆摊点设点严重,根据“三创”和 “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香格里拉”行动工作要求,坚决取缔所有占道经营和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

此次行动,出共动执法车5辆,压缩垃圾车1辆。整治行动一直持续到中午11点,共取缔占道经营45处,并且对取缔过后产生的各种生活垃圾进行清理,还原了金桥河道本来干净、整洁的面貌。经过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有效的打击了占道经营钉子户,维护了香格里拉县的市容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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