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香格里拉县信访局协同县委组织部、虎跳峡镇宝山村委会到虎跳峡镇宝山村土官二队吉万宝家进行信访答复工作。吉万宝,系宝山村土官二队人,69周岁,于1964年至1970年在虎跳江卫生院工作。后因文革等原因全家搬迁至维西美光,1970年3月被当时的州县文革委员会做自动退职处理。2004年因医疗、入学等问题再次迁回原籍,向信访局上访,要求恢复其身份,并做退休处理。
信访局在收到该信访申请报告后,高度重视,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按照信访条例,由县委组织部具体办理。在办理工作中,信访局协同县委组织部开展大量走访调查、档案查阅工作,先后多次到虎跳峡镇宝山村、红旗村实地走访,咨询了时任虎跳江公社宝山乡书记闵阿祥、乡长李国成等同志,了解到吉万宝同志确于1964年至1970年在虎跳江卫生院担任卫生员,在文革期间,全家搬迁至维西美光,并收到虎跳江卫生院340元的退职补贴,被当时的州县文革委员会做自动退职处理。
在协调处理中工作人员对吉万宝同志曾经为我县卫生事业做出的贡献表示肯定和敬重,但针对其恢复身份,做退休处理的诉求,因上访人已被当时的州县文革委员会做自动退职处理,并收到退职补贴,根据相应组织人事条例,无法满足上访人诉求。鉴于吉万宝家庭实际困难,建议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向相关部门逐级上报申请困难救助。
在信访答复后,工作人员告知上访人相应复查权利,吉万宝对答复表示理解,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关心表示感谢,并承诺签写息诉罢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