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接受改造的积极性,4月16日,格咱司法所对辖区内11个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两组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活动主要分为四个部分:一是针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内容涵盖了《刑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守法意识,督促他们严格遵守管理规定;二是对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的表现逐个进行分析点评,鼓励部分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积极参加学习和劳动的行为,对于部分矫正对象在被管理期间存在的态度不端正和依然我行我素现象提出严厉批评,要求树立起服刑意识,认真反省自己错误;三是对矫正对象近期思想动态、就业、社会改造情况等方面进行汇报和交流;四是组织矫正对象在司法所及乡政府周围义务植树。
通过开展此类正面教育,使矫正对象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他们的悔罪意识、自新意识,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而每月一次公益劳动不仅仅使服刑人员感受到自己是社会一部分,更能增强社会责任感,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