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格里拉县司法局按照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处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文件精神,严格规范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取得明显工作实效。
在香格里拉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香格里拉县司法局社区矫正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18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组织体检。香格里拉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对新出具的病情诊断书与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情况不符人员向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提出收监执行建议。香格里拉县司法局对香格里拉县人民法院下达收监执行决定的3名罪犯按照相关合法程序完成收监执行相关工作。此次收监执行是自2012年3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以来,香格里拉县司法局首次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建议收监的案例。
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维护了香格里拉县社会治安的和谐稳定,香格里拉县司法局将严格按照《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严格管理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定期组织体检,对条件不符和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罪犯及时向人民法院提出收监建议。在以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香格里拉县司法局将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监管,以履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