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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局 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发布时间:2014-12-18 09:58
来源:香格里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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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课三会”制度: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讨论村里的工作。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会,每月上一次课。“一课三会”活动要做好记录,妥善保存。

二、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季度,党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会前应定议题,提前通知参会人员,会上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成员还要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三、党员议事制度: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议事会,支委会成员和党员议事成员参加,就生产、工作计划、规划、贯彻执行上级布置的任务、生产或经营的重大决策和精神文明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

四、党员汇报和评议党员制度:党员每季度向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工作情况,如有特殊情况随时反映,党员长期外出,每季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一次,党支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经自我鉴定大家评议后,由支部做出签定。

五、发展党员和党费收缴制度:发展党员要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选好苗子,并送县进行培训,严格履行程序,把有文化的中青年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党员要按期交纳党费不得少交,预交或代交,由党小组收齐后交给组织委员上交局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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