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党政正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近日,香格里拉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台《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工作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发生,为规范党政正职廉洁从政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障。
《制度》对党政正职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项目和物资采购四项工作,但党政正职必须对四项工作负总责,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政正职在研究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时,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应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讨论意见后,综合归纳与会成员的意见,实行集体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