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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质监局开展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计量检查
发布时间:2014-12-03 10:50
来源:香格里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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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迪庆州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认为我县石油液化气充装单位液化气充装存在“短斤少量”行为,为有效遏止液化石油气充装销售中的“短斤少量”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利,使“民生计量惠百姓”真正落到实处, 自11月开始,我局联合州局、州质监综合检测中心组成检查组,对香格里拉县哈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县城内的八家液化气送气门市开展了突击检查。

检查中发现香格里拉县哈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均按相关要求贴有警示标签、产品合格证,并在警示标签和产品合格证上注明了净含量。随后现场抽查了60只液化气中瓶,其中饱瓶36只,空瓶24只。11只液化气小瓶,均为饱瓶。经检查,饱瓶中瓶实际最大灌装量为13.39kg,最小灌装量为12.88kg,平均充装量为13.15kg;饱瓶小瓶实际最大灌装量为4.7kg,最小灌装量为3.53kg,平均充装量为4.39kg,与哈迪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提供的“哈迪液化气充装站充装合格证”标注的充装量(中瓶净含量13.00kg(±0.5),小瓶4.50kg(±0.5))相符;此外,空瓶中瓶最大残液量为0.44kg,最小残液量为0.16kg,平均残液量为0.34kg,小于《GB/T 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规定的0.36kg的规定,不存在液化气充装 “短斤少量”和残液超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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