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香格里拉县司法局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及社区矫正的有关政策法规要求,结合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扎实有效的开展各项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提升对罪犯的管教改造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近期,各司法所依法依规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控,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质量,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
五境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所长李江华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内容,就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转变思想观念,端正态度,树立服刑意识,认清自身角色;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管理和教育,每月按时到司法所报到,主动汇报思想动态,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活动。
格咱司法所对辖区内在册的12个社区矫正对象分为两组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一是对矫正对象进行法律法规集中教育,内容涵盖了《刑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的所有规定;二是对矫正对象的表现逐个进行了分析点评,对部分矫正对象存在的态度不端正和依然我行我素等现象提出严厉批评;三是认真听取了各个矫正对象近期思想动态、就业、社会改造等方面情况汇报。
小中甸司法所为达到对在册10名社区矫正对象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目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逐一核查社区矫正人员底数及变化情况;二是掌握人员现实表现。辖区内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均能够按时到司法所、派出所报到,接受监督管理、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公益劳动;三是确定重点管控对象,将在社区矫正期间受到警告的2名社区矫正对象列为重点管控对象,为其配备定位手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截止2014年10月,全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2人,解除矫正271人,在册矫正221人,发放定位手机63台,各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控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开展中。香格里拉县司法局通过对矫正对象实行多种教育监管措施,全面提升对罪犯的管教改造能力,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目标推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和促进了全县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