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发民间创业热情,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根据迪庆州工信委《关于转发 <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 的通知》(迪工信发〔2014〕1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7号)文件精神及省工信委、工商局、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创建扶持实施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香格里拉县工信局联合县工商局、县劳动就业局、县财政局及时对我县符合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扶持条件的企业进行筛选、考察、评审。 关于印发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
在第一批考察的企业中,工商局确定了46户符合条件的企业,随后几个部门对这46六家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考察结果为其中14户只注册,没有投资;4户不愿意参与;3户材料不全;2户多项注册。只有23户符合微型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
9月22日下午,在工信局会议室召开了评审会,对这23家企业进行资格评审。会议由工信局局长杨丽山同志主持,工商局、劳动就业局、第三纪工委等部门参加了会议。通过评审,最终有22家企业符合扶持条件,有一家企业由于材料不符合,未能通过评审。评审合格的企业将向县财政局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财政局按照国库管理支付规定办理。补助资金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按5:3:2的比例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