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强化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管理,规范单位与资产管理部门资产处置程序,为香格里拉县的资产处置步入规范轨道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10月30日,国资办把县林业局林场上交的4辆车和县纪委的2辆车、纳赤塘小学的1辆,共计8辆车按资产处置程序进行了公正、公平、公开的拍卖。
香格里拉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香格里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把下辖的单位闲置或老化的资产上缴财政国资后,国资办把资产权属证件收集完后交通力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后把评估的资产交至雅雄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在开展国资工作的过程中依法行政,首先召开香格里拉县财政局资产领导小组会议,对香格里拉县城区的评估公司和拍卖公司进行筛选,之后对选中的中介机构签定约定书。这样,香格里拉县财政局国资办工作在局领导的指导监督下,按照《香格里拉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强化了国资管理的各项制度的实施。杜绝了以往国有资产处置的随意性与不规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