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县国投公司、出租车管理中心:
近年来出租车行业的发展,为市民出行、服务社会和扩大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城市建设的扩大,每逢节假日期间,出租车拒载、违规收费、不打表乱收费、不提供票据的现象时有出现,出租车价格投诉屡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出租车的经营行为,强化事前价格监管,正确引导出租车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创和谐美丽香格里拉。我局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特作如下提醒告诫:
一、出租车收费属于政府定价,各出租车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诚信经营,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不得有擅自提高出租车收费标准、超过3公里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的价格多收费、不按规定张贴出租车价目表,不明码标价、违反规定乱收回空费、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议价手段欺骗、诱导长途客人、载客绕道欺骗乘客等价格违法行为。
二、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要求各出租车管理部门在收到提醒告诫书之日起,立即组织所有出租车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整治出租车内部的不规范价格行为。在中秋节和民运会期间,我局价格主管部门将对城区出租车收费行为开展切实有效的监管,加大对出租车价格违法举报的处罚力度。
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或8223754。
香格里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