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香格里拉县公安局“110”接警中心接到居民报警,将外出流浪救助对象向祖国送到香格里拉人民医院救治。香格里拉县民政局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本着“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积极对该救助对象展开救助。经核查,向祖国,男,现年62岁,重庆市潼南县人,外出打工、流浪多年,现因患脑梗死,并半身不遂入院救治,其家中已无直系近亲属。
经59天住院精心治疗,聘请护工24小时细心陪护,向祖国的病情已基本稳定。香格里拉县民政局多次与重庆市民政局、救助站取得联系,对方同意接收,但不能前来接送向祖国,要求我局护送其返乡。因向祖国半身不遂,无法站立行走,生活不能自理,且不适于长途颠簸,因此给陪护工作带来困难。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香格里拉县民政局及时请示迪庆州民政局局并报省民政厅,由救助站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陪同跨省救助对象向祖国,乘飞机平安返乡。
香格里拉县民政局支付陪护跨省救助对象向祖国返乡费用,包括住院费、护工费、病人生活费、往返机票、途中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用、差旅等费用,共计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