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使我县城乡特困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得以保障,进一步稳定、持久、有效的解决城乡贫困人口基本生活问题,香格里拉县民政局完成了全县上半年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工作。
截至目前,发放2014年上半年(即1-6月份)农村低保对象生活补助金,并补发2013年人均提标10元/月,人均全年120元,以及2013年每人补助两个月的临时价格补贴人均20元。共计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458.256万元,保障人数达59005人。
发放2014年1—5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749.7182万元,保障城镇低保达3570户、5436人,其中上半年新增城镇低保名额3289人。
同时为了实行阳光操作、公正公开,不断强化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等现象,提高低保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和政策公信力,要求分别在乡(镇)、村委会(社区)、村民小组的固定公开栏公示,方便群众及时查看公示低保工作,并公布州、县、乡三级民政部门的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以扩大公示范围。
香格里拉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已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目标,为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