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在德钦县奔子栏镇国道214线公路工程指挥部里,一场潜在的群体大规模矛盾纠纷因公证员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而得到了及时化解。
事情还要从去年说起。当时的国道214线香德二级公路路基第五标段原项目部退出工程施工,因涉及原有的债务、债权事宜,如何保障施工方与参与施工的民工、村民们的合法权益,成了公路指挥部的大难题。他们决定委托香格里拉县公证处介入,将原项目部现场遗留的设备、设施、物料的客观现状进行保全,以便今后处理债权、债务。2013年9月27日,香格里拉县公证处受理了该证据保全公证,香德二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对原项目部现场进行勘察并对相关位置进行确认,对现场遗留的设备、设施、物料进行清点。公证员现场监督,并制作了设备清单,对现场遗留的设备、设施、物料现状进行拍照,照片内容未进行任何编辑与原文件内容一致,原文件存放在香格里拉县公证处。之后,新项目部进入工地进行施工。不久前,因为原项目部欠德钦县村民格某某等人的劳务款项未结清,将原项目部施工中的1台价值上百万的挖掘机扣留,准备出售后讨还欠债款。在公路指挥部请求下,香格里拉县公证处与迪庆润泽律师事务所、德钦县公安局奔子栏镇派出所一起到现场调解矛盾,公证员出示了去年所做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并说明保全证据公证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对保障矛盾双方正当、合法权益的作用,建议格某某等人走法律程序,通过向法院诉讼讨回欠款。同时,公证处以书面建议公路指挥部依据公证书所列的对原项目部保全证据的设备、设施及物料逐一清点,进行收集后统一派出专人负责看管,不得进行单方面现状改变。听了香格里拉县公证处公证员的现场解答,查看了相关的保全证据公证书,德钦县村民格某某等人还回了扣留后准备讨债用出售的挖掘机。
至此,一起因劳务款项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公证员的努力下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提高了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了解和认识,同时也增强了香格里拉县公证机构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