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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关于赛马节活动现场安全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4-05-30 09:27
来源:指挥中心
浏览次数: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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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香格里拉县五月赛马节活动现场安全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确保2014年香格里拉县五月赛马节各项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特对活动现场安全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谨请遵照执行。

一、严禁携带的违禁物品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及军警用器具;

2.仿真枪、弩、匕首等管制器具;

3.烟花爆竹、汽油、酒精、液化气等易燃易爆物品;

4.剧毒、腐蚀性等危险化学品及放射性物品;

5.有害生物制剂、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品;

6.海洛因、可卡因、大麻、冰毒等各类毒品;

7.我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

安保执勤人员发现有人员携带禁带物品,将依法予以收缴,对携带人员进行处理。

二、禁止携带的限带物品

1.各类易碎品和容器;

2.各类软硬包装饮料(医疗原因除外)及易投掷食品;

3.携带未批准的各类旗帜、横幅、标语、传单、宣传品与展示品;
4.除婴儿车与轮椅以外的代步工具;

5.锣鼓、喇叭、口哨等各类乐器;

6.挎包、提包、箱包、手提袋、雨伞等随身物品;
7.未经许可的摄像、摄影、录音等设备;

8.对讲机、扩音器、收音机、激光装置、无线电设备等干扰活动现场电子信号的物品;

9.动(宠)物(导盲犬等服务类动物除外);

10.球棍、长棍、尖锐物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11.球、球拍、飞碟及类似物品;

12.销售及施放漂浮物、升空物,影响航空安全器的正常运行。

13.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的物品。

安保执勤人员发现有人员携带限带物品,必须要求携带人丢弃或自行处理后方能入场。

三、活动现场内应禁止的行为

1.任何扰乱活动秩序的行为。包括翻越护栏、投掷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聚众堵塞入口以及窜台、跳台;进入主席台、工作区及舞台等非观众区域;

2.在座席区长时间站立遮挡他人视线或影响他人观看的行为;明显处于醉酒状态进入活动现场,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冲击舞台、强行索要签名;
3.制造事端、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冲闯安保警戒线、围攻演职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违法行为;

4.任何游行、静坐、示威行为、酒后滋事及其他扰乱现场活动秩序和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行为;

5.在活动现场开展任何宣传、推广、展示或筹集资金的活动,包括商业、宗教、政治、军事、领土、人权、环保、动物保护等内容;在活动现场分发促销品或带有企业标识的任何产品;

6.违法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对禁止行为,现场安保执勤人员将及时予以制止,不听制止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相关要求

观众入场时按示意图和安保人员的提示,进入活动现场,主动接受安全检查,按照安保人员的引导进入正确观看区,退场时按入场安检门依次有序退场,严防拥挤。在活动现场,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保持良好秩序,注意自身安全,争当文明观众。活动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从就近的安全出口有序退场。入(退)场时,不要做弯腰捡拾物品、蹲下系鞋带、逆向行走等行为,以免发生拥挤、踩踏等事故。

特此通告

香格里拉县公安局

201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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