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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香格里拉分局】金坝加油站改扩建工程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
发布时间:2014-05-26 14:41
来源:香格里拉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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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香格里拉县金坝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香格里拉县金坝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委托云南靖尚达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的《香格里拉县金坝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我局研究同意《香格里拉县金坝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结论意见。项目建设地点在香格里拉县格咱乡下格咱。项目建设内容为:主要建设站房、加油棚及辅助用房等。该项目占地面积为5828.08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6万元,占总投资的6%。我局同意按照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内容、规模、地点、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二、《香格里拉县金坝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为该项目建设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和建设依据。项目建设和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在建设期,注意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并做好生产作业粉尘和噪声的防治措施。

2、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要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要进行统一堆放,定期清运,减少施工期的影响。

3、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管理,落实环保投资,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4、建设单位应重视储油设施的防爆、防火工作,并按消防法规的相关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制度,避免加油站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5、该项目涉及的其它行政许可事项,由业主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办理。

6、建设应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完工,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申请环保验收。项目建设期要进行环保监理,营运期要加强环保管理和监测工作。

7、建设项目实施后,由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的现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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