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8日,小中甸司法所利用下乡的机会,深入小中甸镇和平村昌都学村民小组开展“法律进村社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向村民发放了《农民学法用法读本》30本,在开展活动中工作人员和群众交心谈心。通过走访群众,发现该村民小组与石场老板存在合同纠纷。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有的放矢,将普法的重点转向《合同法》,并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讲解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以及合同对签订双方的效力。
通过这样的引导,约182名群众受到教育,群众纷纷表示不会冲动行事,将会理智地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小中甸司法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