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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赞林寺管理局】落实党政机关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7 09:09
来源:松赞林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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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香办发【2014】55号中共香格里拉县委办公室、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香格里拉县关于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尾表态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松赞林寺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为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我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党政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和末位表态的认识,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我局利用领导班子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以及群众路线学习会等多种形式学习文件精神,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活动,5月5日召开专题研讨会,强化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单位主要领导的监督,增强领导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意识。要求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在是非面前有辨别能力、在诱惑面前有自控能力、在警示面前有自省能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筑牢党性原则、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三道防线,坚持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贪、不德之事不干。任何时候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顶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任何时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谨言慎行,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

二、理清职责,细化分工

根据文件要求,我局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分工,规范单位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程序,并定期召开会议对单位财务、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进行研究。我局“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事项,而由班子其他成员分管。我局人事、工程建设由副主任:马涛负责;财务、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由副主任:达瓦负责,凡涉及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的工作事项,由经办人提出意见建议,经分管副主任审核,报党组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运行。物资采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票需有经手人、审核人、证明人签字后,再由分管领导“一支笔”签字报销。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了“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按照党政机关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对财务、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三公经费和“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发言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财务、人事、工程建设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各项工作的管理,运用制度手段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和重大决策事项末位表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强化责任,加强监督

在确立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基础上,加强对分管副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同时规定分管副主任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月将分管工作情况在干部大会上进行汇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对“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全局职工大会上进行公开。

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可以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深化推动“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强化纪律,加强管理,我局将切实提高班子民主化程度和党政主要领导拒腐防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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