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非金属矿共计150余家,规模普遍较小,分布较为散乱,给矿政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依法对生产经营的矿山企业合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是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的体现,我局从4月份开始对辖区内的非金属矿山征收矿补费,限于我县矿山分布较为散乱的特点,给矿补费的征收工作的进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不影响其他工作的情况下我局将进一步加快征收工作,保证做到应收尽收,顺利完成对我县非金属矿山矿补费的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