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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行政执法局】学习《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3 10:03
来源:香格里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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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香格里拉婚丧喜庆活动的管理,大力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作风,根据香格里拉县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香办法【2014】39号)文件要求。2014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立即传达文件精神。《暂行通知》明确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从简、节约的原则,严禁大操大办,不准突破婚丧喜庆事宜种类、规模方面的相关要求。此次学习由孙建国局长主持。

局领导就学习好《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提出以下几点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县委提出的此项规定是整顿工作作风,避免歪风邪气,铺张浪费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认识,严格遵守;

二是要认真学习,通过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大家将县委的这项规定牢记于心,并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告诫自己,规范自身行为;

三是要注重外部监督,将县委的此项规定上墙公布,畅通举报电话,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对工作人员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

同时要求干部职工及其近亲属遇有婚丧事宜要按《通知》的要求,严格做到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强调大家在遇有婚丧事宜要以节俭、文明、健康的方式举行活动。领导干部不得通知下属人员和与行使职务有关的人员,不得使用公车,不得收受赠送的礼金和物品。

要求通过认真学习,结合实际情况,认真领悟文件精神,严格恪守纪律,绝不给组织抹黑,并且做到做好相互监督,努力树立起务实清廉、开拓进取的精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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