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3月初由非税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保管期限达五年期的2009年财政票据存根进行了统一销毁。
此次销毁工作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经办人员认真负责:一是向局办递交了销毁请示。二是认真统计、清点、核对了将要销毁票据存根,并按种类、号码顺序进行分类装箱;三是确定了具体的销毁方式、运输方式、销毁人员安排及销毁的时间等内容;四是认真填列了《云南省财政票据销毁申请表》。本年度共销毁各类财政票据存根2272本手工票据,1000套机开票据,至此我县2009年各类财政票据销毁工作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