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各级各部门的要求部署,香格里拉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拟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涉案财物管理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从“严四关”、“抓四节”入手强化对涉案财物管理。
一是严把源头关,抓住扣押环节。法制兼员、办案民警、内勤各负其责,相互监督,要求办案民警在扣押涉案财物后须在24小时内上交,由内勤登记台账,统一管理,后续处理根据法制员及单位领导审核的相关文书进行落实,确保保管规范。
二是严把存放关,抓住保管环节。根据香格里拉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要求和规定,将所有实物证据集中统一保管,同时,根据物证的性状特征实行分区管理,明确由内勤负责管理,对物证的处理必须严格审批,确保涉案财物存放有序、管理规范,不发生损坏、遗失及擅自处理等问题。
三是严把流程关,抓住处理环节。对依法应当没收、收缴、追缴的涉案财物,办案民警提出涉案财物初步处理意见后,部门领导根据案情,对照法律法规审批处理意见,避免因个人决定涉案财物处理引发的不规范行为。
四是严把监督关,抓住责任环节。明确大队主要领导为涉案财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法制员和内勤为具体责任人,办案民警为直接责任人。实行“三个必查”,即:法制兼员在案件审查时必查涉案财物,执法质量考核时必查涉案财物,日常检查时必查涉案财物,落实责任,强化监督。
通过上述工作措施,香格里拉县公安局特警大队进一步规范了涉案财物的管理程序,树立依法、依规的执法活动,确保涉案财物的管理不出现不规范现象,切实提升香格里拉特警的整体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