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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关于“买商品附赠品”促销活动的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3-11-27 14:44
来源:工商局
浏览次数: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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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很多商家为促销商品,纷纷推出“买商品附赠品”的促销活动,但由于赠品不合格时常引发消费者向工商部门申诉。根据调查,一些大超市、商场的赠品多是由进行促销活动的厂家直接带进卖场,而厂家为控制成本往往选择价格低廉、外表显眼的商品作为赠品,部分赠品的质量较差,甚至是“三无产品”或残次品。

同时,赠品一般不体现在发票或购物小票上,即使消费者想要申诉也因无法提供相关购物凭证,而很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商家提供的多数赠品信息模糊不清,标注生产厂商和生产日期的寥寥无几。这些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多数销售商都拒绝退换,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针对这种现象,香格里拉县工商局12315受理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 仔细查验所附带的赠品,如果是食品更要特别查验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 核对商家的销售宣传是否对赠品有夸大宣传或与实物不符的误导宣传;
  • 要注意妥善保管购物发票,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可要求商家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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